http://www.nhsa.gov.cn/art/2020/8/26/art_48_3418.html
(二)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。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,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,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 2%以内,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